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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木子李920 于 2017-9-26 11:57 編輯
女方:姜某,35歲,*外企主管
男方:李某,離異家庭,父母均再婚,34歲,*證券公司高級經(jīng)理
第三者:馮某,8歲家里有了弟弟后認為父親不再看她,長大后經(jīng)常勸自己父母離婚,37歲,*律師事務(wù)所授薪合伙人(與男方9年前同一公司)
2003年 姜和李考研時認識的,同學校不同專業(yè)。
2005年 李考上北大研究生,姜參加工作。
2010年 姜和李結(jié)婚,12年孩子出生
2014年 李經(jīng)歷股災(zāi),負債累累。
2015年 二胎不幸胎停育流產(chǎn)
2016年 李工作不順心
2017年 李出軌
李的工作性質(zhì)出差時間比較多,基本上兩周才能回來一次,有時候一個月才回來。
有孩子后我的心基本都在孩子身上,因為李從來沒給孩子換過一次尿布或者洗過一件衣服,抱孩子的次數(shù)都很少,更別說陪著孩子了。我認為孩子有爸沒爸沒區(qū)別。他在家除了玩游戲、工作,什么都不干,連自己的襪子都不洗。慢慢地對李的**越來越淡,有句話說的很有道理“男人的態(tài)度決定了女人的溫度”。我覺得雖然沒李能掙錢,但把家里照顧好減輕他的負擔,這難道不是愛他的一種表現(xiàn)嗎?可是人家覺得我只做了一個妻子和母親做的最最最基本的東西。他需要一個能跟他一起奮斗的事業(yè)伙伴。
17年年初李某說他要在公司附近租個房,準備考保薦代理人,許諾周末回來陪我和孩子,因為我們住順義,我理解他工作的壓力,便同意了。但是萬萬沒想到我等來的卻是他的出軌。
李說馮想和她結(jié)婚,趕緊生孩子。(7月份告訴我的,說自己也是受害者,甩了N次沒甩掉,馮厚臉皮到去他公司樓下等他,直接跟到賓館去找他開房,還威脅他說要找黑社會整他,要去舉報他灰色收入。李認為只有在小說里才有的故事情節(jié)都讓他經(jīng)歷了,現(xiàn)在回過頭來想讓我跟他一起同仇敵愾)。馮一直逼著李和我離婚,李在慢慢和她的交往中看到了她的不善良:
1.開始幾個月經(jīng)常勸說李不要回家,專心準備保代的考試。
2.周末李回家從開始承諾的周五回來變成了只周日回來一起吃個飯。
3.在家不許和我同床,要求李給她發(fā)視頻,以表示出忠心(我有時候半夜起來上廁所發(fā)現(xiàn)李還沒睡或者睡沙發(fā))
4.后來演變成周日對孩子幾個小時的陪伴馮都不允許了,不允許他有單獨出行的時間,李有幾個靠公司同事和他們共同的朋友(錢律師,也曾任職*律師事務(wù)所)
5.暑假送孩子回奶奶家,馮不允許李在奶奶家過夜,讓去爺爺家,并發(fā)視頻。
李和馮開始討論離婚后的很多細節(jié)問題(李說為此他們討論過好幾個通宵):
1.李和我的孩子撫養(yǎng)問題:撫養(yǎng)費問題和陪伴時間
2.離婚給我的補償問題:馮認為離婚憑什么要給我補償。
剛開始的時候說他們帶孩子,馮許諾李可以把她在大興買的房子賣掉,換成學區(qū)房給孩子上學用,后來討論如果孩子歸我,李支付撫養(yǎng)費和給孩子陪伴時間時,馮開始耍脾氣。
6月份李和馮合作一個項目,馮作為牽線人,項目收入馮從開始答應(yīng)的“都是你的”變成了“你要分手錢都是我的,就當分手費”。為此,李動手打過她一次,馮說“因為我愛你,所以我不打算告你”。我特別不能理解的是收入居然要通過一個牽線人才能拿到。李解釋的是第三方公司的實際控制人(也在*律師事務(wù)所任過職)在追馮,還許諾只要馮答應(yīng)就離婚并給她買房。
7月20號以前馮一直以為我不知道他們的事,她判定我們的婚姻持續(xù)不了,也不認為自己是第三者。后來知道后又各種心計來逼李離婚。她手里的王牌就是項目的收益(目前項目進行中,客戶還未支付)
我一直認為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,我想維護自己和孩子的權(quán)益。請各位給我支支招。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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